重庆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导致“违规”5814起当地警方:把标牌放回去 2025年10月20日 作者:bat365在线平台官网 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纪念行政诉讼法修改十周年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例中,安装不合理的交通标志给司机带来了“两难”,并导致罚款。据报道,在重庆綦江区一丁字路口,一辆汽车右转行驶30米后出现“禁止通行”牌子。两年内,这段路段的同一行为被监控摄像头记录了5814次。本案中,法院依法裁定,应当撤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对其行使职权进行监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控镜头抓拍(资料图) 10月19日,封面新闻从公安局获悉重庆市綦江区管委会表示,该裁决生效后,恢复了当地交通标志,解决了该路段因交通标志安装不当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问题。事情要追溯到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秦萌萌驾驶一辆小型车,在丁字路口右转行驶约30米,此时道路左侧出现“禁止入内”的交通标志,地面上也出现“禁止入内”的交通标志。处境艰难的秦萌萌驾车驶向一段禁路。 2018年7月,綦江区交通巡警大队下发《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认定秦某逆向驾驶违法行为,决定处以200元罚款并扣3分。覃某某向綦江区公安局投诉并提起新的行政审理,但区公安局公安局决定确认对交通巡警的处罚。秦萌萌先生向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申诉。一审,綦江区法院驳回了覃先生的诉讼请求。但在二审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交通巡警部门未在路口等相应场所设置“禁止右转”标志及其他相关警示标志,给驾驶员误入禁止区域提供了便利,且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法院还查明,两年内该路段共查获类似交通违法车辆5814辆,进一步印证了设备的缺陷。二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与本案有关的行政及行政上诉决定。最高人民的法院公布了部分诉讼原文。 “行政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相应的行政行为。”清华大学教授何海波在评论中指出,本案中交通标志的展示明显不妥,法律不会强加任何困难。法院可以决定撤销对驾驶人的行政处罚。法务省公布的事件详细描述:消防员向道路和城市分配任务,并处以每月2000日元以上的罚款。 10月13日,司法部公布了规范企业行政法律适用典型案例。这是规范企业用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布的第二起案例。它重点关注诸如不合格人类主体等问题ts,屡屡骚扰企业,并设立制裁和没收目标。图为司法部官网截图:不合格人员:公安辅警独立检查多家企业。司法部指出,针对关系证据“证据不合格”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会同企业加强监管,完善体制机制,坚决杜绝不合格检测和超病毒检测。一个典型案例是,今年3月,天津市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室接到举报,两名人员冒充某区办工作人员,未出示证件,进入某公司检查安全生产,扰乱正常经营活动。对于此事,L当地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办公室依法实施监督。经调查核实,区办聘请了外部机构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服务支持,涉事两人均为该第三方机构的相关员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业务行政检查的意见》规定:“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委托中间机构进行行政检查,严禁委托执法辅助人员、电网工作人员、临时工等进行行政检查。” 以及其他没有执法证件进行行政管理的人员针对分局派出第三方机构人员独立开展行政检查的违法行为,区政府执法行政监察室要求区政府立即整改,并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街道、城市涉企行政检查。图:国务院严格涉企行政检查 这是相关截图 办公厅《意见》的规定。另一起案件,今年4月,贵州省县政府执法行政监察室对执法行政检查记录簿、记录簿进行调查,发现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两名辅警涉嫌真实独立实施行政检查。2025年3月,当地多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针对这一问题,县政府执法行政监察室依法开展监管。经调查核实,涉案两名辅警正在独立进行行政检查。地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室依法印发《行政执法监察意见》,要求地公安局举一反三,实施系统治理。县公安局约见交警大队大队长和两名辅警,对其进行宣传、批评教育。同时优美,按照“扫码进公司”的要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将进公司检查前索取并出示检查二维码,实现对执法检查的全程跟踪和监督,从源头上避免飞行检查问题。屡次骚扰企业:两家企业每年迎来336名检查员。针对“涉企检查次数过多、屡次骚扰企业”问题,司法部表示,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管协调,创新业务模式,杜绝过度检查,让企业安心经营。举个典型例子,今年3月,内蒙古某矿业公司向自治区涉企行政执法常态化专项行动组反映,其所属某市两家企业共收到44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市县危机处理部门共进行5次检查指导,接待检查人员336人次,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专案组督办有关线索处理,自治区行政执法监察室和地方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室联合依法开展监察。两级政府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已成立工作组,全面了解有关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反映的问题属实。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缺乏统筹协调。检查流程优化不够,无法联合检查,检查过于频繁。全市执法行政监督关闭ice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出监督函,责令立即整改。全市应急办将从源头上进行重复检查。为了减少检查次数,我们正在开展“单项综合检查”。 2025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同类企业的行政检查频次较2024年同期下降33%。制定指标:消防救援部门必须每月至少两次对街道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涉企行政法律实施的特别措施方面,发现部分行政执法机构违反规定设定处罚、没收指标,存在程序违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一些行政执法机构制定了对违反规定的罚款和没收目标。下图是微粒子的示意图。今年4月,河南省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室在督导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时发现,近6个月来,该县23个街镇“组织”了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每月罚款数量稳定在两三起,罚款金额集中在2000元至2500元之间。县政府行政监察办公室已依法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县政府执法行政监察室通过与执法人员交谈获悉,县消防救援总队下发了“《指标》通过微信工作组,要求各市镇完成“两次以上行政处罚、2000元以上罚款”的艰巨任务,并设定了“登记”考核要求“集体+通报”,为此,县政府执法行政监察办公室向县消防救援部门下发了《执法行政监察意见》,要求其立即撤回对违法数量和金额的考核要求。 纠正罚款执法方向,规范考核指标体系,消除罚款作为保证金、执法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另一起案件,今年4月,有消息透露,江西省某县政府执法行政监察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交通运输等问题。公安局不开具警察证件,执法人员通过微信收取罚款。经调查核实,2025年4月7日,县交通局第一超车站执法人员王警长、助理执法人员等人在检查时发现该货车超载。因民警人数不足2人,且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曹某对司机罚款2100元。曹先生等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刑法》关于行政处罚程序和罚款征收办法的规定。县交通运输局在地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室的监督指导下,暂时吊销曹先生的执法行政证件,并根据县纪委的意见对曹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或者特别提示:以上内容(包括图片、视频,如有)由自有媒体平台“网易账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号社交媒体平台用户上传并发布。 tform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上一篇马英九祝贺郑来文当选:坚持“1992年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下一篇 副省长将被任命为党的省际委员会常委!近期,5个省委领导班子作出调整。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评论 * 显示名称 * 邮箱 * 网站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