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严肃追究市委书记、市长、区委书记、区长等185人责任。

湖北省严肃追究市委书记、市长、区委书记、区长等185人责任。

12月28日,湖北省委、省政府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第三次问责报告。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北省开展第三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2024年8月20日,将检查情况上报湖北省。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进行了移交,要求认真排查,明确责任,依规依纪处理。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保护长江流域,坚决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协调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问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方针。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建立”“两个维护”。经调查核实,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了74个责任部门、185名责任人责任,其中厅处级干部19人,地(地级)处级干部50人,市级以下干部116人。 6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78人受到追究责令笔试33人,批评教育14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湖北省严肃追究185人责任。图为责任图。一、针对红湖水环境和生态状况持续恶化的责任状况,荆州、潜江市及有关部门对红湖生态保护和管理表示关注。他们缺乏决心,行动不果断,行动缓慢。流域规划 红湖流域重要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协调落实不到位,导致红湖流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区,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疏浚和生态修复工程未按要求实施等问题,红湖流域内生态流量不足。经调查核实,责令荆州市委、市政府、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荆州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利市政府、洪湖市政府进行书面检查和实质性整改。责令国家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对其进行书面检查并实质性整改。时任荆州先生。市委书记吴进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应当给予党纪处分。已提交一个案件供审议和调查,该案件也被列入其中。周志红 市委副书记时任荆州市委常委、市长,涉嫌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市长项斌受到警告。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张胜勇受到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当时,荆州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刘新波受到批评教育。沙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荆州市区副区长唐华受到批评教育。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监日市政府接到命令: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军军执行令状十项检查。时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万英荣受到训诫。荆州市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邓英军(退休)受到批评教育。荆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委常委周长军书面责令其检查。荆州市委农业局局长、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从国受到纪律处分。欧阳金旭导演对此提出警告并采取了行动。时任监利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石团方建议并处理了此事。时任党组书记、主任李淼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被追究赔偿责任(连同大气污染反弹问题严重)并受到谴责和处罚。洪湖市委常委、市委常委周志虎受命进行书面检查。他对时任洪湖市政府党委委员、副市长的王凯进行了训诫。时任洪湖水利局局长、洪湖退役局副局长朱正武受到批评教育。省农业农村局二级巡视员、畜牧兽医处处长何年华受到警告处分。叶建刚(退休) 省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处原处长受到纪律处分。一级巡视员、省林业局原副局长黄德华(退休)予以谴责并采取行动。省林业局湿地保护中心主任周卫平奉命进行书面检查。湖北省洪湖国家自然保护区党组成员、副主任表示,已通知该公司董事何海燕,并采取了行动。移交湖北省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原党委书记、主任李华云(退休)受到党内警告。时任荆州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凤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荆州水湖办党员、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季氏贾振中斥责此事。郭先平 党组成员荆州四湖工程局纪委委员、副局长被责令进行书面检查。省水利局水文水资源处处长刘峰通报:当时正在水利部拉各斯分局分管的刘英平就此事进行了汇报。此外,还有33名市级以下管理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14人受到党内警告,2人受到行政处分,1人受到警告,14人受到谴责,2人受到书面检查。 2、针对部分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明显缺失、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展欠佳等问题责任,武汉、孝感、仙桃、天门、恩施等城市水政策和住建部门对推进水环境建设重视不够基础设施。解决群众身边突出水环境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相关整治要求落实不严格、不实。武汉市黄陂区水污染防治责任不力,后湖、老挝泵站河综合整治工程进展缓慢,导致老挝泵站河及通往后湖的渔渠等水体长期黑臭。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三军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存在空白区域,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形成明显污染区域。仙桃、天门、恩施市尚未开展污水管网检查整改工作。管网混合衔接不良,缺陷明显,生活污水直排。废水处理厂需要进行生化水处理。氧气浓度低。根据调查核实,武汉市黄陂区委区政府、孝感市孝南区委区政府、恩施市政府、武汉市黄陂区水湖办事处、武汉市黄陂区蛇口街道党工委、仙桃市住建办、天门市住建局、恩施市住建局进行书面检查并进行实质性整改。武汉市黄陂区委书记何建文被责令进行书面检查。叶山责令武汉市黄片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部书记、区长张进进行书面检查行动。武汉市黄片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彭斌被责令接受书面检查,向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武汉市黄陂区湖区水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尤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武汉市黄片区水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武汉市黄陂区蛇口街道党活委书记王志毅被警告注意此事。武汉市黄陂区蛇口街道党活委副书记、秘书长黄志新被警告处理。而当时的武汉市生活污水溢出指令则收到警告,要求解决。特教大队排长朱久胜、批评教育及应对。责令对孝感市孝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主任、区委书记夏启勇进行书面检查。时任孝感市孝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主任张章责令全体人员进行书面检查。时任孝南区委常委、战斗群区政府党组成员、孝感市副市长的吴化国受到通报批评。孝感市孝南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副区长郭红艳受到纪律处分。时任孝感市孝南区政府党组成员、党组书记李劲松孝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活动委员会主任受到党内警告。时任恩施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项子明奉命进行书面检查。据悉,仙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军受到批评教育。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温仁军;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温仁军;市委常委、市领导班子成员、副市长董晓明受到纪律处分。市级以下领导干部18人被问责,其中1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7人给予行政处分党内警告 9 起,谴责 1 起,书面检查令 1 起。三、武汉市及神农架林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造成生态破坏的责任。武汉市、神农架林区及相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污染的预防和控制重视不够。重新规划、监督和责任都没有任何进展。经常出现问题的建筑残余物令人不加区别地感到眩晕。武汉市消费区分布不够充分,所辖16个区(含开发区)中有6个接收建筑垃圾,仅存3个建筑垃圾填埋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建筑垃圾规范处理不监管,城管部门核算nt与现实不符。 2021年以来,神农架林区102个建设项目无管理账册,仅有1个编制并上报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建筑垃圾倾倒在神农架林区大九湖、木尤市,占用生态保护区。武汉市黄片区非法堆放建筑垃圾,占用基本农田。 。截至督察到达时,湖北13个市县、15个省、3个直辖市以及神农架林区尚未制定必要的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经调查核实,向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市政府下达指令。盘龙城经济型酒店麦克开发区党活动管委会、武汉市黄片区城市管理执法办公室、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松白市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大九湖市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州、神农架林区木鱼市委、政府、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办公室、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将进行书面检查并进行实质性整改。责令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书面检查并进行实质性整改。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原巡视组组长王春生(已退休)受到警告处分。方明先生(退休人员)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红色)被责令接受书面检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四级侦查员陈汉宇受到警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人武办公室主任王伟利受到警告处分。时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国强(退休)被书面责令检查。武汉市黄陂区城管执法办党组书记、主任熊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当时,神农架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张兴忠受到党内警告。贾国华先生(退休),原党组成员呃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受到警告处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宁受到批评训诫。省住建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处处长侯继光受到通报批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处四级巡视员陈劲松被责令进行书面检查。尼维尔市政府的责任包括党派坟墓的广告、党派的广告、批评、批评和教育。四、关于部分地区大气污染严重死灰复燃的责任情况,武汉、宜昌、黄石、荆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天门等相关地区和部门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重视不够,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污染防治措施宣传力度不够,监管落实不到位。黄石市、黄冈市“两高”项目建设审批不一致,审批前建设问题突出。荆州市“二高”项目尚未制定必要的有效减排计划。截至督察到达时,湖北省8家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中有5家违规使用高硫石油焦,荆门、黄冈、天门三市的6家企业建有8条粘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线,技术和生产设备落后,尚未处置。有必要。武汉、宜昌、荆门、咸宁等地存在制造问题,那里有8家汽车尾气检测机构。荆州、孝感两家企业的自追踪数据存在扭曲、不准确的情况。经研究核实,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活动委员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管委、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青山区分局、蔡店区分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唐阳分局、黄石市西蔡山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大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江陵县人民政府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政府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门市生态环境局、沙洋公司市公安局、荆门市汽车尾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孝安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市发展改革局武穴市、武穴市科技经济信息局、黄梅县科技经济信息局、浠水县发展改革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县分局、天门市经济信息局进行书面检查并进行实质性整改。时任武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胡亚波受到批评教育。时任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泽发奉命进行书面检查。武汉市经济信息局局长、副市长丹吉g 被责令接受书面检查。时任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忠宁受到批评训诫。负责人将对时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汉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钱乔进行书面检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汉南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副区长于世伟要进行书面检查。命令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党组及武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第六大队队员l 保护。 (青山)专职副大队张文胜批评教育待遇。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党组成员、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第八大队(蔡甸)专职副大队长李建桥责令书面检查。湖北新冶钢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国忠受到通报批评和处分。成某书面检查时,对江陵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法官杨石进行了责令。时任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旭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淼,时任生态环境监利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荆州市水利局受到纪律处分(并追究红湖水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责任)。时任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宁受到纪律处分。此外,49名市级以下管理人员也被追究责任。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3人,给予记过1人,给予通报批评25人,给予书面检查、批评教育10人。上述四个问题反映出,我省还存在地方、单位、党员干部没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到实处、落实新发展理念存在差距、履行保护生态环境责任等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党委(党组)、领导小组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从一个个事例中汲取教训,从一个个事例中举一反三,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巡湖精神。我们以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清溪绿水是不可替代的资产”的理念,坚决承担“清水东流、净水北流”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生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重性和紧迫性,严格遵守标准、监控进度、强化问责,切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保护长江,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保障,支持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推进减碳减排、绿色扩张和增长,持续调整产业、能源、交通、土地利用结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普遍提高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立足点的生态承载能力。各省各级检查监察机构和纪检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问责,坚决查处生态环境破坏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把监督纠正与深化改革挂钩,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强化制度、推进治理,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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